记者看到,这些保健品从表面上看起来完全是不同的产品,称号分别为:女性肾宝口服液、安人口服液、小儿益生菌口服液、氨基酸口服液、天方虫草泉口服液、参茸肾宝口服液、气血双补口服液、西洋参口服液;甚至连标明的保健功用也各不相同,如氨基酸口服液标明的是抗疲劳、免疫力调理、推迟变老等,而气血双补口服液则是改进养分性贫血,但同意文号却只有一个,那就是卫食健字(号。此外,冬虫夏草口服液和冬虫夏草天方虫草泉口服液也一起运用卫食健字(
“保健品的同意文号就如同人的身份证相同,一个号码只能对应一个人,现在呈现一个号码多种产品的状况,其间几个肯定是李鬼。”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表明,现在他们正经过泉州局与这一些企业所在地的食药监局联络,核实哪些是“李鬼”后,将对这些冒牌货进行处理。
记者从晋江市食药监局了解到,为了标准保健品运营管理,该局近期将对全市的保健品商场进行专项查看,要点区域是青阳、梅岭、罗山、陈埭、安海、池店等六个镇(大街)。
查看要点项目包含运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同意证书共同,是不是满意《保健食品标识规则》,要点处理盗用、冒用其他同意文号的行为和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合法标明疾病防备、医治功用等与同意内容不共同的行为;索票索证准则执行状况和各种台账记载是不是满意要求,产品的进货途径是否可追溯;店内宣扬材料不能存在声称防备、医治疾病功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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