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茂名市食药监局发布:关于不合格保健食物核对处置状况的布告
广东省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广东省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保健食物不合格状况的布告》(2017年第196号),触及我市的不合格保健食物1批次:茂名市茂南壹方药房站南店(被抽样单位)出售的标称南昌好日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托付江西国仁堂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出产的新豪牌西洋参氨基酸口服液(批号/出产日期:20170502,规范为250ml/瓶,1瓶/盒),可溶性固形物检出值为0.6%,企业规范规定为≥11.0%;总皂苷检出值为2.1mg/100ml,企业规范规定为≥97.1mg/100ml;氨基酸总量检出值为<9mg/100ml,企业规范规定为≥1855mg/100ml,上述项目不符合企业规范:Q/NHRZ 0001S-2015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2017 年10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茂名市茂南壹方药房站南店送达了不合格陈述,并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查看。经查询,该企业共购进上述批次新豪牌西洋参氨基酸口服液16 盒(规范为250ml/瓶,1瓶/盒),除抽样购走的5盒外,其他11盒已悉数出售结束。执法人员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告诉书》,并于2017年10月26日立案查询。该企业于2017年10月27日提交了召回状况陈述,该企业在收到不合格食物陈述后立即在门店粘贴召回告诉,因该保健食物直接零售给顾客,没有其联系方式,故无法将该不合格保健食物收回。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责任,不知道所收购的保健食物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并能照实阐明进货来历,茂名市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免于处分的决议, 2017年11月21日结案。